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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宗南,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叶宗南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起诉书模板
原告:xxx,男,35岁,汉族,个体,现住xxxxxxx。
被告:xxx,女,34岁,汉族,个体,现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个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3、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X月X日,因感情破裂自愿协议离婚。
离婚时双方协议婚生女xxxx由女方监护抚养,男方不付抚养费,所以双方共同财产位于XX小区的88.56平米的楼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归被告。
20XX年X月,婚生女xxx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管辖为:
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具体写明诉讼请求即可。为大家带来变更孩子抚养权起诉书模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一、抚养权二审败诉怎么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形式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抚养权二审败诉怎么办等相关问题,希望能借此帮助大家加深对抚养权二审败诉怎么办的了解与认识。通过了解我们知道,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