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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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法律上怎么规定?孩子监护人怎么改要到哪里去办理?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15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叶宗南,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法律上怎么规定?

爸爸妈妈都是孩子最亲密的人,但是,如果他们俩离婚的话,那么谁可以拿到孩子的监护权。在这时候监护权里面又可以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在法律上,谁才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呢于是的就为大家整理出,以下关于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监护权的依据。

根据上文可以了解到监护权归属一方后,监护人呢就应该对未子女负起,要进行适当的教育。当然了,如果需要行使监护权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那么对于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变更监护权。对于没有离婚的夫妻或者监护人来说,爸妈都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关于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等相关问题的解答,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

孩子监护人怎么改要到哪里去办理?

孩子监护人怎么改要到哪里去办理

变更孩子的监管权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监护权变更法律程序: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

分类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经有关单位同意的。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4]

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对于更改孩子的监护人是必须要到法院才能进行更改,因为监护人是不能随便进行更改的,必须要在双方同意一致的条件下才能进行更正,所以,作为当事人在更改前最好是先了解一下当地的政策,以免自己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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