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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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

添加时间:2013年2月1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咨询:“我与丈夫在两地工作,婚后一直分居两地生活,最近一段时间因感情不合决定离婚。丈夫在外地有一套住房和一辆汽车,我们结婚时在北京有一套住房,想咨询一下,异地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婚姻律师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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