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156571733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一方所有?

添加时间:2013年2月1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但是,当双方没有约定时,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财产的归属。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法律认定,双方财产为夫妻共有。其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www..com

联系电话:18506834578

全国服务热线

1850683457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