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156571733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一女子以试衣为名盗窃首饰 被判刑罚后悔不已

添加时间:2013年7月18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一女子以试衣为名,将店主放在床头柜内的贵重首饰偷走。1月24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接到判决的她失声痛哭,后悔不已。

2012年10月份,陈某到乡镇一家服装店内购买衣服,她以试衣服为名进入到店主的房间,突然起了歪心,在搜寻了一会儿后,将店主放在床头柜内的金耳钉一对、金吊坠一个、金项链一条、金转运珠一个和金戒指一枚放入外衣内,然后以衣服不合身为由匆匆离去。细心店主发现床上有被翻动的迹象,随即打开床头柜检查并拨打110报警,陈某未走多远便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赃物全部追回,且系初犯,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联系电话:18506834578

全国服务热线

1850683457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