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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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居住房屋拆迁中阁楼是否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如不计算建筑面积是否对阁楼进行补偿?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8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有关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及有关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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