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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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添加时间:2014年4月16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若能证明双方确实分居,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向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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