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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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拒付经济帮助款 查封房产促主动履行

添加时间:2014年5月4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你好,是夏法官吗?我是王玉,案款和执行费已经汇至法院的账户了,请把我的房子给解封了吧!”这是武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得到的一个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3月28日,该院通过依法采取查封房产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顺利执结一起拒付离婚经济帮助款案。

  王玉和叶获于2008年7月14日登记结婚,并在2009年1月17日迎来婚姻的结晶,生育一女,同时双方的矛盾和隔阂随着女儿的降生也越来越严重,曾于2011年8月10日诉诸法院请求离婚未被准许。王玉于2012年6月13日再次诉诸法院请求离婚,经调解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王玉给予叶获经济帮助款80000元,但王玉在判决生效后并未履行,叶获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银行、车管、工商等部门并未查到王玉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之其不见踪影、渺无音讯,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正当一筹莫展时候,3月25日,法官获得王玉在南昌买了2套房线索,执行法官立刻驱车马不停蹄地赶到南昌市房产局查询获得证实;法官当即依法查封了其中一套房产,并向其父亲送达了查封裁定书及相关材料。3天后就出现了电话中的情况,王玉主动履行了80000元的经济帮助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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