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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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需个人赔付吗

添加时间:2014年8月27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2003年,彭某因路见不平,与人发生争执并有肢体碰撞,致对方不治身亡。其实所谓不平,也是误会一场。事发后,彭某隐姓埋名潜逃外地,一晃近9年时间。昨日,他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故意伤害罪。

石峰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彭某出生于1965年,是沅江市人,2003年在我市工作。2003年12月20日中午,彭某和3个朋友一起,刚刚吃过别人的生日饭出来,走到石峰区电厂铁路立交桥附近,看到了一起争执。

一个10岁左右的小男孩连人带自行车倒在地上,捂住下身叫痛。边上是个6旬老汉,一直指着男孩骂个不停。彭某和同行的朋友郭某以为男孩是老汉推倒的,又见这老汉很不饶人,于是上前理论,双方随即争吵了起来。最终,老汉倒在地上。彭郭两人离开了现场。

老汉被送到市二医院救治,12月22日,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老汉系头部遭受外力作用造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组织挫裂伤而死亡。

办案人员介绍,郭某于2004年2月12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年10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石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连带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59251元。一直没有落网的彭某成为网上逃犯。

事实上,彭某隐姓埋名来到福建一小镇上,靠做小本生意过活,虽然交往了女朋友,但一直不敢结婚生子。2011年,“清网行动”展开,响石岭派出所民警多次找到彭某的哥哥,希望他能设法联络弟弟劝其自首。2011年10月29日,彭某通过电话向响石岭派出所民警自首,随后民警将其接回株洲。

投案后,彭某表示,打抱不平确实是本意,自己曾与老汉发生争执并用手“碰”过老汉的头部,没想到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知道郭某被判刑后,自己虽想过投案,但总觉得实在“太冤枉”,所以抱着“过一天是一天”的心态,流浪了8年多。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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