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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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大于天 保险理赔凭什么打折

添加时间:2015年5月20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出了交通事故本来就让人够烦的,本以为有了保险还让人心里踏实些,可是河北车友尹先生偏偏遇到保险公司先是不给立案,不予理赔,后又干打折理赔的事儿。

  河北邯郸车友尹书平日前致电本报:“我上了全险,包括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险等。可是出了问题后,保险公司(当地平安保险公司)开始不同意理赔,后虽同意立案理赔了,又按70%来算,凭什么?若按他们公司规定70%理赔也行,可最后也不按什么标准了,就‘估堆儿’来赔了”。

  据了解,尹先生开的是解放牌某型号工程车,车牌号为冀 d47426。2003年7月16日,尹先生驾车在京深高速公路433 k m+600 m处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冀 d45719大货追尾,致使该车又与冀 a33848小货车追尾,造成三辆车连环追尾,三辆车及公路均有不同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尹先生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其中一辆被追尾车是油罐车,油罐被撞漏,油罐内的油洒出对路面造成了损坏。经过物价部门定损,损失总计为30000多元。

  尹先生说,我去年出的事,可都快一年了,保险公司还不理赔!保险公司最初责怪我们没有报案,所以不给立案。我清楚地记得,出事那天是中午,当时我就向交警报了案,同时也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那边人说,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事,他们不用上高速查看情况,也不照相了,全让交警办了就行。可他们后来就不承认我们报案。我们通过中国移动查了电话单子查出了证据,他们最后不得不承认,终于也立了案。

  那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尹先生说,保险公司到现在一直没赔,此起事故一共损失了3万多元,这都是由物价局定损的,可保险公司只同意赔1万多。理由有一大堆:首先是油污路面不给赔。另外,同意赔付的也只按70%赔,理由是车主每年出一次险,理赔数额就下降10%。我已经是第四次出险,所以按70%理赔。我了解到,其它保险公司也有类似规定,但只有车损按70%来算,并不是将所有损失都按70%来算,如果将拖车费、吊车费也按70%来算,没道理。

  邯郸平安保险公司一女士对记者称:我们保险条款里有规定,油污损坏路面的,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这在条款里明明白白地写着呢!如果对路面有划伤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对于打折情况,对方称我们只能执行我们公司自己的规定。记者问:你们的规定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对方称,没根据什么,这就是我们总公司的规定,我们只能执行。对方还说,所有保险公司都是这样!

  尹先生不明白保险理赔到底怎么定的规矩:“整个损失包括车损、拖车费、吊车费一共为3万多,扣除3400元不赔的路面油污费,还有27000元,按70%来理赔,应为18000多元。因无车损照片,前几天保险公司还答应赔15000元,可现在只答应赔13000元,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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