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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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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反起杀心 割喉沉尸罪责难逃

添加时间:2017年8月21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中国法院网讯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而当债主向借钱人再三追讨无果时,借钱人竟然纠集他人阴谋杀死债主,并将其推入水库中,以掩盖自己的罪行。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7月2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有预谋、有准备的杀人案件,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易树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易军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易焕平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三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5018元。

  被告人易树军欠被害人易志勇三万元未还。2010年中秋节前易志勇不断追讨,并扬言如再不还钱,便让易树军过不了中秋节。易树军因此便产生杀死易志勇的念头,并找到其表弟易军平、侄子易焕平帮忙,同时并与易志勇约好9月20日下午5点钟之前到宜春秀江外滩河边商量还钱一事。

  9月20日上午,易树军和易军平在飞剑潭水库二坝处选好了作案现场。当日下午,易树军携带准备好的作案工具胶带、刀、白色米袋,驾驶租来的小轿车分别将易军平、易焕平接出,三被告人在秀江外滩河边等候易志勇。当天下午5时许,易志勇开着一辆黑色北京现代伊兰特轿车如约来到秀江外滩河边。易焕平按照事先与易树军商量好的方法,开车堵住易志勇驾驶室的车门,然后易树军、易军平进入易志勇车内用胶带将其捆绑住,并用白色米袋罩在易志勇的头上。易树军、易军平将易志勇夹在后排中间,由易焕平驾驶易志勇的轿车离开现场。

  晚上6时许,到了易军平家附近,易树军叫易军平从家中拿来棕绳和铁丝再次将易志勇捆绑,然后往飞剑潭方向行驶。途中易树军叫易焕平回到第一现场将租赁的小车开来,并购买老虎钳和汽油。易焕平与易树军、易军平会合后,易树军驾驶易志勇的小车,易军平在车后排看住易志勇,易焕平驾驶租赁来的小车继续开往飞剑潭二坝。

  次日凌晨,三被告人找到事先看好的地方,尔后易树军拿出一把刀要易军平割易志勇的喉咙,易军平便朝易志勇喉咙来回割了两刀;随后易树军、易军平将易志勇的车和人一起推下水库沉入水底,然后三被告人乘坐租来的小轿车离开现场。途经袁州区冬泳基地时,易树军将作案用的刀、老虎钳、米袋、胶带等物从桥上丢入秀江河。

  2010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易树军、易军平、易焕平抓获归案。11月11日将被害人易志勇尸体及车辆在飞剑潭水库打捞上岸。经法医鉴定:死者颈部有锐器损伤,尸体捆绑方式及颈部损伤程度特征是被他杀死亡,死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树军为逃避债务,有预谋、有准备地纠集被告人易军平、易焕平采取捆绑手脚、刀割喉咙、将车和人推入水库等手段将易志勇杀害,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易树军、易军平系主犯;被告人易焕平系从犯。三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三被告人因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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