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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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无效结婚条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9月5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putianlawyer.com/

  宋,莆田离婚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结婚是神圣的,男女双方之间因为相识而恋爱,如果之后两人感情比较好,有这个结婚的打算,想要登记结婚,这个在法律上是有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有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那么,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什么禁止结婚的情形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再婚而又均离异的人。如果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复婚,则构成重婚。这种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结婚的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指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姊妹、伯叔、姑与侄子女、堂兄弟姊妹,舅姨与甥子女、表兄弟姐妹等。


  5、禁止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三个方面: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患性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性病是指梅毒、淋病等多种形式的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男女不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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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婚的法定条件原则


  结婚条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禁止结婚。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指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如何结婚完成由男女双方在合法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在这里要正确区分父母亲友的建议与干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不是不要听取父母亲友善良的建议,当然做父母的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不提供财力支持等为手段强行干预是不应该的,也是无效的。


  国家鼓励晚婚晚育,这样做有利于拉长两代人之间的年龄距离,控减人口总量。要注意晚婚晚育要适度,并不是越晚越好。国家的标准是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结婚即为晚婚。国家对晚婚晚育仅仅是鼓励,鼓励的内容有法定的予以晚婚假、晚育假,也有所在单位或地区规定的一些优惠待遇。提倡晚婚并不是说当事人不到25周岁就不能结婚;当事人只要达到法定婚龄并符合法定的其他结婚条件,就有权结婚,任何单位和个人加以干涉都是非法的。但要注意,有些地方和单位为了追求晚婚晚育面,与当事人签订了晚婚晚育合同,这种合同是合法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违反了都要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违约的。单位依此在合法的范围内给当事人以处分或处罚,是不违法的。


  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是指父母与子女不能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姊妹,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堂兄弟姊妹和表兄弟姊妹等。


  三、结婚的法定程序


  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我国传统习惯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的开始,从法律上讲,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算结婚;只要领取了的结婚证,男女之间就构成夫妻关系;只举行结婚仪式但不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夫妻关系。


  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在城市是区人民政府、不没区的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可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整理的关于;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不仅有年龄要求,还有身体素质要求、血缘关系禁止要求、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等共五条。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最新婚姻法无效结婚条件有哪些

  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是婚姻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那么,最新婚姻法无效结婚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和一起了解一下婚姻无效的相关知识吧。



  一、无效婚姻的定义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无效婚姻法律制度历来是婚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有些国家的法律中已经有无效婚姻的规定。


  关于子女的法律地位,有些国家规定,无效婚姻因自始无效,当事人间不发生身份关系,故所生子女视为非婚生子女;另一些国家则规定,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不受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影响,仍视同婚生子女。




  二、最新婚姻法无效结婚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溯及力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均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即凡是被确认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其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应当自始无效。


  2、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简单地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与第一点相同,由于自始无效婚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不同,自始无效婚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可撤销婚无溯及力,在被宣告撤销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因而在宣告撤销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也应当得到认可,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财产关系


  关于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个规定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这样处理,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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